本報記者 田鵬 吳曉璐
3月3日,滬深交易所分別發布修訂后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23年修訂)》與《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23年修訂)》(以下統稱《實施辦法》),自3月13日起施行。
為進一步提升我國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水平,較好適應滬深股通投資者交易習慣,此次《實施辦法》修訂,對滬深港通股票標的選取標準的包容性進一步增強,相關股票標的范圍有所擴大。據統計,符合納入條件的滬深股通股票共有2529只,較現行增加1034只。同時,對滬深股通股票標的調整機制進行優化,考察時效性方面的效率進一步提升。
相關人士表示,此次互聯互通股票標的范圍擴大后,滬深股通將更廣泛納入滬深兩市上市公司股票,提高境外投資者參與A股市場的便利度,分享中國經濟增長紅利;港股通將納入符合條件的外國公司,為內地投資者提供更多國際公司投資機會,進一步提升我國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水平。
此次《實施辦法》修訂,堅持“放得開、看得清、管得住”總原則,在防范業務風險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強相關股票選取標準的包容性,將更多滬深港三地資本市場上市公司股票納入股票標的范圍。
首先,成份股數量大幅提高。具體來看,符合納入條件的滬股通股票共有1193只,市值合計51.11萬億元,市值覆蓋率90.94%,較現行滬股通股票數量、市值和市值覆蓋率分別增加598只、8.74萬億元和15.56個百分點。
深市方面,符合納入條件的深股通股票共有1336只,市值合計30.16萬億元,市值覆蓋率86%,較現行深股通股票數量、市值和市值覆蓋率分別增加436只、3.35萬億元和9.56個百分點。
港股通方面,納入股票標的560只。
其次,調入滬深股通股票的市值門檻定為50億元,同時,兼顧防范股票低流動性下波動風險,同步設置日均成交金額3000萬元以上和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數占比低于50%等調入要求。
再次,設置調出條件低于調入條件的調整緩沖機制,減少股票標的頻繁調入調出情形。具體為,半年度定期調整考察時,非A+H股的滬深股通股票存在日均市值低于40億元,或者日均成交金額低于2000萬元,或者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數占比50%以上的,調出滬深股通股票。
最后,比照港股通下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股票首次納入安排,明確滬深股通下具有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公司股票首次納入安排。
為較好適應滬深股通投資者交易習慣,同時結合上證A股指數成份股及深證綜合指數成份股調整特點,《實施辦法》修訂后,滬深股通股票設置半年度、月度定期考察機制和臨時調整機制。
具體來看,一是設置半年度定期考察機制,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對上證A股指數成份股及深證綜合指數成份股進行考察,一般于次月公布標的名單并實施調整;二是設置月度考察機制,每月末對當月新納入上證A股指數及深證綜合指數或者當月被撤銷風險警示的深證綜合指數成份股進行考察,符合條件的一般于次月納入滬深股通標的范圍;三是沿用臨時調整機制,對于A+H股中的A股調入調出、風險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等類型股票的臨時調出與現行安排一致。
同時,新調整機制在考察時效性方面的效率進一步提升。具體來看,月度和半年度定期考察中,符合條件的股票標的名單將于考察日下一個月的第二個星期五公布(遇節假日做適應性調整),于公布日后的下一個星期五后的第一個滬深股通交易日生效。
港股通股票調整機制方面,據上交所介紹,為配合新增小型股指數納入,增加了關于恒生小型股指數相關調整安排。同時,取消港股通下定期調整安排。